关于“发放工资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 : 2021-11-08     来源: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市民来电反映:

单位拖欠工资,10月25号只给其支付了提成,未支付底薪,未签订合同,有按《【流程】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流程、时限、地域管辖及所需资料(各区县劳动仲裁部门电话及地址)》解释,市民不认可,故来电希望部门核实处理:发放工资的问题。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多次电话与当事人联系,均无人接听。需当事人持相关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到长沙市芙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联系电话0731-846833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