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长沙市芙蓉区地震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12-06     来源: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预案编制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长沙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改起草新的《长沙市芙蓉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预案编制的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职责、监测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其他地震事件、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个部分。

(一)基本工作原则: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注重灾前预防、减轻灾害风险,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主体。

(二)响应级别

按照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7.5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7.0级以上、7.5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工作要求

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注重灾前预防、减轻灾害风险

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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