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芙蓉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0-07-03     来源: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字体大小: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建成以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成效。

二、目标任务

明确2020年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年”,强化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力保障、全面提效推动芙蓉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市走在前列。2020年10月20日前,全区基本建成以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提升源头分类成效,进入厨余垃圾处理厂的厨余垃圾量占生活垃圾焚烧、填埋量的1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设施提标

1、源头分类设施提标。

规范生活垃圾类别名称、标志和图形符号。

严格对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执行。

优化四分类投放设施的数量、布局。

在小区主要入口设置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导示图。

每个居民小区因地制宜适当设置一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

集中就餐场所因地制宜设置餐厨垃圾投放设施。

重点区域,优化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设施。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桶的标志和图形符号9月20日前更新到位。

优化设置居民小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收集点。

2、提升收集转运设施

厨余垃圾站、其他垃圾站应当设置“厨余垃圾站”、“其他垃圾站”标牌;

各街道应当确保每个居民小区配备1台以上标志和图形符号清晰、具备分类收集功能和小区生活垃圾收集车;

加快推进物业小区垃圾站的新建和改造;

促街道采取市场化服务外包方式落实,做到主体明确、渠道畅通、收运及时、安全环保、数据可查

3、终端处理设施提标

加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及建设;

有条件的农贸(农批)市场推进果蔬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处理。

(二)管理提档

1、精准掌握基本数据资料;

2、完善和落实各类操作规范;

3、落实收运一张图管理;

4、优化检查考核通报机制;

5、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样板。

(三)源头提质

1、做实入户宣传桶边指导;

2、提升生活垃圾源头投放质量。

(四)法治提效

加强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提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对混投混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三、职责分工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卫中心):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调度和检查考核;

负责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负责贯彻落实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作业规范;

完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垃分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发改局:

牵头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对全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分、排名。

区机关事务局:

牵头组织实施打造区政府大院内垃圾分类样板;

按照区分类办考核安排,对区机关大院各部门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分、排名。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将校园(含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纳入全区教育督导事项;

对全区中小学校学校(含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分、排名。

区司法局:牵头负责《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

区财政局:

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奖补经费;对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审批和支付加大支持。

区住建局:

牵头指导全区物业企业推动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将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按照片区统筹和满足垃圾分类存放的原则,负责牵头制定物业小区垃圾站的新建和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物业企业推动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分、排名。

区商务局:

牵头指导全区可回收物收运处理站点布局、运行监管工作,建立全区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

负责贯彻落实市商务局可回收物投放、收运及处置作业规范。

区文旅体局:

落实源头减量政策,督促全区星级宾馆、饭店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指导、督促全区等级景区利用自身的宣传媒介、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督促、指导全区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对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

对全区文旅体育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分、排名。

区卫生健康局:

牵头指导全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落实区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分、排名。

区市场监管局:

制订农贸(农批)市场果蔬垃圾处置作业规范;

牵头负责指导建设农贸(农批)市场果蔬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

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区行政执法大队:

严格执行《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乱扔垃圾,混投、混收、混运行为的街道、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严管重罚。

区生态环境局:

牵头负责区内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

负责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有害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作业规范。

区火车站综治办:

组织推进长沙火车站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其他区直相关部门:

按照“管行业管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大力推动本行业系统带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街道(园、局):

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推进工作,根据片区统筹的原则,落实本区域生活垃圾桶的规范设置,更新和分类运输车辆配置工作;

负责督促居民小区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

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和数据上报,提升以街道为单位的全域推进工作成效。

社区(村):

负责本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推进工作;

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桶边指导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提升源头分类准确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人员常态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保障支撑。

强化法治保障;

强化经费保障;

强化人员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

策划主体宣传活动;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社会和媒体宣传。


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0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