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关于《长沙市芙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08-17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字体大小: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实际,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起草了《长沙市芙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并报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一、预案编制的背景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订起草新的《长沙市芙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目的

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预案编制的内容

预案共八章,重点对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应急处置措施、保障物资等进行了完善;手册根据辖区风险源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应急处置卡,主要对企业事业单位泄漏及安全生产事故、公路交通事故、浏阳河水体富营养化等推演情景,明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程序、执行人员、处置措施等内容,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工作要求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响应保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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