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芙蓉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4-03-25     来源: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芙蓉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芙蓉区卫生健康

2024325日)

一、起草背景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突发事件具有损失大,影响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20212月,《长沙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发布,对当前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新的医疗救援形势,需要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来适应行业管理要求,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发展要求,适应现实需要。因此,我区的《预案》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修订,使之更加适应行业管理要求,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发展要求,适应现实需要。

重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级。同时,《预案》还依法规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强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要注重科学研究、多部门合作,并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的参与。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长沙市芙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芙蓉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所需要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事件应急救援

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紧急医学救援响应分为一般(级)、较大(III级)、重大(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二)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区人民政府成立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工作联系的副主任、区卫健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以及各街道(园、局)负责人为成员《预案》明确规定了区医学救援指挥部区医学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组、医学救援工作组职责。

善后工作

《预案》对紧急医学救援应急结束的善后工作作了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管理和危重病人的治疗进展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应急保障

《预案》通过对人员保障、物资保障等多方面的要求,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对整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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