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8-10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大小:

湘人社规〔202228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1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7元。现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20221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20221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下限调整为3586,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以上规定从20228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71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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