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提现申请
一、事项名称:
医保卡个人账户提现申请
二、服务对象:医保个人账户建账人员
三、受理机构:长沙市芙蓉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办理依据:《关于驻外地工作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医险[2001]8号
五、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报医保个人账户提现:
1、办理了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2、医保关系已转出本统筹区的在职人员
3、参保人已死亡。
4、港澳台人员离岸、外籍人员回国办理医保卡销户提现。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查标准:
情形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审查标准 |
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
身份证 |
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清晰可辨 |
医保转出统筹区 |
身份证 |
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清晰可辨 |
社保关系接收地参保证明 |
原件 |
真实、盖章有效 | |
参保人已死亡 |
参保人身份证(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 |
1份,A4纸 |
1份,A4纸, 身份证正、反面,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
直系亲属身份证 |
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清晰可辨 | |
承诺书 |
原件 |
现场填写 | |
港澳台离岸、外籍人员提现销户 |
单位合同到期说明 |
原件 |
单位盖章 |
护照(通行证) |
复印件 |
有效证件 |
注: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参保人员的委托书。其中,参保人已经死亡的,只能由直系亲属申请办理。
七、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受理—出具提现证明—携带医保卡至银行办理提现
八、办理地点: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 芙蓉区政府政务大厅医保窗口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咨询电话:0731-84683566
十一、监督电话:0731-8468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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