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发布时间 : 2020-07-03     来源:芙蓉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一、事项名称:

零售药店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合法营业的单体零售药店

三、受理机构:长沙市芙蓉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办理依据:《关于规范芙蓉区医药机构申办基本医疗保险POS机刷卡业务的通知》(芙医保发[2020]1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0]58号)、《关于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管理的通知》(长医保中心[2020]90号)

五、办理条件:

1、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相应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药品购、销、存记录真实完整,药品票、账、货相符;

3、建立与医保工作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专(兼)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信息系统。

六、申报资料:

1、《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刷卡业务申请表》一份;

2、《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需在本门店);

4、近一个月的银联商务POS机刷卡小票一张;

5、机构的外观照片一张。

七、办理流程:

1、申报受理:单体零售药店自愿申请是否开通POS机医保刷卡业务,备齐申报材料后,按办理时间要求报送医保窗口或者通过“长沙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实行网上申请。

2、评估核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每月20日前完成对单体零售药店的现场核验,并形成评估意见,现场反馈至申请对象。

3、签订协议: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每月25日前将本月新增定点单体零售药店名单报送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月每月30日前将新增名单报长沙银行,开通POS机医保刷卡业务。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每月30日前与通过评估的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八、办理地点: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政务大厅医保窗口

九、办理时间: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前10个工作日。

夏季作息(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咨询电话:0731-84683566

十一、监督电话:0731-84683815


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刷卡业务申请表(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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