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

发布时间 : 2021-01-07     来源:芙蓉区人社局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湘人社规〔2020〕21号)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芙蓉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柜面缴纳,或通过上述银行自助终端、网银缴纳。也可通过湘税社保APP及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掌上渠道缴纳。

参保登记依旧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芙蓉区灵活就业人员凭长沙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可以到所属街道、社区社保经办机构或者芙蓉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政务大厅办理,亦可在长沙人社手机APP、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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