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品质提升年”活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19-07-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19〕3号)、《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品质提升年”活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芙蓉发〔2019〕1号)、《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的通知》(芙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精准地为楼宇和驻楼企业提供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任务 

  1、加快建设集党务、政务、商务、事务于一体的楼宇服务中心(站),对入驻企业诉求实行全程代办,协同税务局在10栋重点楼宇增设智能自助办税机,开办“减税降费”纳税人学堂,努力实现企业“办事不出楼”。 

  牵头领导: 李茂 

  责任科室: 楼宇科 

  责 任 人: 方鹏、田野 

  完成时限:2019年 6月30日 

  2、按照心中有楼、政策进楼、服务上楼、企业满楼”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做实重点楼宇“楼长制”,全力帮促企业发展。 

  牵头领导: 李茂 

  责任科室: 楼宇科 

  责 任 人: 方鹏、田野 

  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3、对老旧楼宇进行全面摸底,采取针对性措施提质惠农大厦、香泽南湖大厦等一批楼宇,做到一楼一策,分类施策。 

  牵头领导: 李茂 

  责任科室: 楼宇科 

  责 任 人: 方鹏 

  完成时限:2019年 12月30日 

  4、协同区优化办,开通“企业服务直通车”,开展“优化年”“主题季”“宁静月”“服务周”“接待日”活动,着力解决涉企问题,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建立企业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协调处理企业遇到的突发事件和问题。 

  牵头领导: 李茂 

  责任科室: 楼宇科 

  责 任 人: 方鹏、田野 

  完成时限: 持续进行 

  5、坚持产业链思维,集中力量发展律政、金融、影像、电商、房产、文创、“四新经济”等专业特色楼宇,加快探索楼宇经济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路径。 

  牵头领导: 李茂 

  责任科室: 楼宇科 

  责 任 人: 方鹏 

  完成时限: 持续进行 

  6、强化国金中心、世茂环球金融中心、佳兆业广场等楼宇招商服务,有效降低楼宇空置率。 

  牵头领导: 李茂 

  责任科室: 楼宇科 

  责 任 人: 方鹏、田野 

  完成时限: 持续进行 

  7、做大做强芙蓉中央商务区,争创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与商会协会建立常态对接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 邓颖 

  责任科室: 服务业科 

  责 任 人: 李姣、陈晓宇 

  完成时限: 持续进行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推进工作落实。 各科室要紧“品质提升年”和“优化营商环境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工作进度,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举措落在实处,成效显著。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 

  3、注重宣传推介。积极借助各类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介优秀典型,全面营造优化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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