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转发<长沙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17-08-24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区总工会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一、金秋助学的重要意义

  “金秋助学”是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的重要举措,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延伸,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有效载体,也是构建和谐芙蓉的重要内容。

  二、金秋助学的前期摸底

  市总工会的通知下发后,区总工会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向全区各基层工会下发了相关文件。通过芙蓉之窗网站、芙蓉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金秋助学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知晓面。同时,对困难职工家庭及子女上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做到“三清”(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情况清,困难状况清),为金秋助学活动做好准备工作,切实将真正困难的职工子女纳入此项活动进行资助,力求绝不让任何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为学费问题上不起学。

  三、金秋助学的主要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高考并被全日制院校(含一本、二本、三本、中高等职业院校,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及国防生)录取的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中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四、金秋助学的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市总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相关要求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后报区总工会;

  3、区总工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助学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实施助学。

  五、金秋助学的申报资料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困难职工本人书面申请;

  2、《2017年长沙市工会金秋助学登记审批表》;

  3、《困难职工档案表》;

  4、困难职工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基层工会负责原件核对并盖章);

  5、困难职工低收入证明:

  (1)低保职工:需提供当年低保证复印件;

  (2)低保边缘职工:即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长沙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以内)的职工。需提供本人低收入证明(工资存折、工资条复印件,单位劳资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今年住院结算单(自费部分需达5000元以上);

  (4)受灾或意外:需提供受灾或遭受意外的证明。

芙蓉区工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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