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芙蓉区总工会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负责人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18-03-28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调动各基层工会的积极性,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芙蓉区总工会制定了《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负责人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一、实施考核的重要意义

  对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负责人实施积分制考核,有利于调动各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四项基本职能,组织引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推进“三大工程”,打造“四个芙蓉”活动中,全面提升全区工会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全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各社区(村)工会联合会、各企业工会委员会及其工会负责人。

  三、考核时间

  考核集中在12月下旬至第二年元月上旬进行。

  四、考核计分规则

  (1)规范组织建设。按照“八有”标准,即门前有牌子、办公有场地、会员有档案、组织有构架(工会规范化建设公示栏,在区政府办公楼集中办公的区直机关工会不做要求)、有印章、有账户、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每项计1分。

  (2)落实工作制度。落实民主管理三项制度,即职代会、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工会组织),每项计1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计2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计1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会员评价活动,计2分。

  (3)开展争先创优。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培育本工会先进典型。工会组织成功创建全国、省、市、区模范职工之家的,分别加5、3、2、1分;获得其他上级工会组织授予奖项的(工人先锋号、巾帼示范岗、单项工作被授予典型示范单位称号等),分别加3、2、1、0.5分。本工会组织会员获评全国、省、市、区劳动模范的,分别加3、2、1、0.5分;获得其他上级工会组织授予奖项的(五一先锋、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分别加2、1、0.5、0.2分。

  (4)组织文体活动。本工会组织文化、体育活动,或全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活动的,每次计1分。组队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每次计1分,获得名次,双倍计分。

  (5)开展劳动竞赛。组队参加省、市工会职工科技创新比赛,分别计4分、2分,获得名次,双倍积分;组队参加省、市工会劳动竞赛单项赛事,分别计2分、1分,获得名次,双倍积分;本工会组织劳动竞赛、技术比武、业务培训等活动(同类活动不重复计算),每次计1分。

  (6)加强阵地建设。有职工书屋、工会工作宣传栏、文体活动场所、职工心理疏导室、母婴关爱室等,每项计1分。

  (7)宣传报道工作。本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国家、省、市、区级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给予报道的,每条分别加2、1、0.5、0.2分,作为经验推广的,双倍计分。

  (8)关心关爱职工。建立完善的困难职工档案,计1分;对患重病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困难职工及时进行帮扶救助,每次计1分;主动维护职工权益,每人次计1分;建立困难职工爱心(慈善)基金,计2分。

  (9)经费收支管理没有违纪情况,计2分。

  五、考核机构

  成立区总工会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李凤英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家旺任副组长,党组成员熊卫俊、副主任科员魏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樱兼任办公室主任。

  芙蓉区总工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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