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0-08-17     来源: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一、必要性说明

1、现实工作需要。区级项目管理办法自2017年发文以来(《芙蓉区关于<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芙公管〔20171号)),对规范我区项目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政策的变化,部分管理流程与方式无法有效应对目前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作大的调整和优化。

2、经责审计整改工作要求。2019年,我区在接受省级经责审计过程中,审计组结合审计情况对我区项目管理从项目决策、投资控制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与之相对应的管理规定需要优化调整和重新制定。

3、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规定需要。2019年以来,一批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相继出台(如《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205号)),区级相对应的管理办法有诸多条款与上级规定匹配性不够。为确保相关规定在我区落到实处,必须以上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指引,对区级管理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制定依据说明

依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制定过程说明

20203月,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以《芙蓉区关于<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芙公管〔20171号)为蓝本,结合《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专班开始《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起草工作,先后多次征求区领导、区纪委监委、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道意见,并于622日、628日分别提交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于731日正式印发。

、主要内容说明

本规定共分七个章节三十五条,从计划决策与责任分工、项目前期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验收与付款、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附则等七个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流程作了详细规定,切实做到严把立项审批关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把投资控制关、严把招标组织关、严把工程费用支付关、严把验收交付关

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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