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包含: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异地安置地点申报、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地点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异地转(急)诊人员备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生育保险备案
二、服务对象:参保人员
三、受理机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
四、办理依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7]59号)、《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治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0〕7号)、《关于优化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管理程序的通知》(长医保办发[2022]5号)
五、办理条件:
(注: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直接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无需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无需提供审核备案材料。我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原则上应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待遇标准参照参保地就医政策执行,不降低报销比例。因特殊情况未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可持住院医疗费用,相关票据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
1、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定居且户籍已迁入的、随子女常住且持有异地有效居住证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参保单位外派长期驻外的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包括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农民工”“双创人员”等人员。
2、异地急诊人员:因外出务工、出差探亲、旅行学习(实习)期间突发急症(急诊抢救、非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必须住院治疗的;
3、异地转诊转治人员:正常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因受市内定点医疗条件限制不能在市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因患者病情需要,确需进一步转院诊治,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转诊转治。异地转诊转治手续由具有转诊转治办理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具体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限恶性肿瘤)、湖南省儿童医院(限未成年人)、湖南省脑科医院(限精神疾病)、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参保人员需在异地就诊前办理转诊转治备案登记手续,事后办理无效。参保人员申报的转诊转治医疗机构应为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异地转诊转治有效期原则上为办理好转诊转治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参保人员如需再次转诊转治的, 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统筹支付比例降低15%。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后的住院医疗费用,暂不支持联网结算。
注:参保人员应当在异地备案住院时,持本人社保卡,首先选择异地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可以联网结算,无需垫资跑路。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核验标准:
情形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审查标准 |
备注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身份证、异地户籍或居住证 |
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清晰可辨 |
线上传输原件图片 |
异地安置地点申报 | ||||
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地点申报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 |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参保单位提供《驻外地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名册》 |
原件 |
真实、齐全,盖章清晰可辨,盖单位公章 |
|
异地转(急)诊人员备案登记 |
身份证 |
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清晰可辨 |
线上传输原件图片 |
急诊病历、住院证 |
原件 |
真实、齐全,盖章清晰可辨,盖医院章 |
线上传输原件图片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 |
身份证 |
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清晰可辨 |
线上传输原件图片 |
《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治申请表》 |
原件 |
表格填写真实、齐全,盖章有效 |
七、办理流程:申请--录入--审核
请在异地住院前办理备案;异地急诊住院时,应当在住院的三天内及时提交备案申请。跨省办理异地联网结算必须持有社保卡。
八、办理方式:
1、提倡线上办: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
2、QQ邮箱:1793641893@qq.com
3、窗口办理。
九、办理地点:常住地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
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咨询电话:请拨打114查询各街道公共服务大厅的咨询电话
十二、监督电话:0731-8468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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